墓园文化

墓地清明文化传承更应关注其精神文化内核

发布时间:2015-10-25

墓地清明文化传承更应关注其精神文化内核

   在当代中国,传统文化受到追捧已是不争的事实。清明作为仅次于春节的传统节日,在作为国家法定假日之后,已经成为传统节俗文化讨论的中心之一。如何把握传统清明文化的内核,实现传统的清明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发展,在现代社会把清明文化传承下去,成为当代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一个极具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问题。

   首先要弄清楚何谓传统文化。《现代汉语词典》把“传统”解释为“世代相传、具有特点的社会因素,如文化、道德、思想、制度等。”所谓传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历史上存在并流传至今的东西。因此,不能把传统文化简单归结为某种古代文化,并把它作为传统文化的标准样态。清明文化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文化化石,它是动态的、处在流变之中的。我们不能仅仅关注清明节在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层面的表现形式,更要关注清明节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积淀下来的隐型文化结构,即精神文化这一内核。如果把清明简单地归结为扫墓、踏青、蹴鞠、荡秋千、吃青团等具体的行为文化层面,甚至把扫墓简单归结为烧纸钱、焚香、点蜡烛、放鞭炮等形式。这种清明文化就会因其与现代文明的生态、环保等理念的根本冲突而面临困境。笔者认为,今天,我们传承清明文化,重在清明文化的价值理念的弘扬,而在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的层面则应移风易俗,崇尚简朴、庄重、生态环保的清明文化活动方式。

    在当代中国传承清明文化重在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价值理念。

    一是感恩祖先,慎终追远。早在殷周时代就有祭天祀祖的思想,特别是周人强调孝祖,可以看作有文献记载的传统文化中感恩祖先思想的源头。饮水思源,意味着对先人历史贡献的追忆、感恩与历史传承。这里的先人,不应仅仅理解为一家一宗的祖先,也应包含我们民族、国家的共同祖先的追忆和感恩。因为在家国一体的传统文化中,国是家的延伸和放大,由家而推至民族国家。所以清明祭祀,不仅要祭拜家祖,也要祭拜民族的先祖和为中华民族的传承发展做出过贡献的先贤忠烈。每年清明节人们不仅要祭祀自己逝去的亲人,祭祀自己的远祖,还要祭祀我们民族共同的祖先。陕西黄陵祭祀黄帝、山西洪洞县大槐树寻根问祖,都体现了对民族共同祖先的追忆和感恩。而且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事死如事生”,要满怀着对先祖的崇敬来进行。所谓的网店代客扫墓、为先人烧别墅、豪车、苹果手机,甚至有人还要烧小姐、二奶。这实际上是对先人的亵渎和不敬,也与传统的清明文化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实际上,随着现代社会人的流动性的增强,宗族文化的根基已经被逐步解构,对于许多人来说,回乡祭祖也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因此,不管身处何地,不管能不能在清明亲自为先人扫墓,保持一种对先人的感恩和崇敬,恐怕是对清明文化精神的最好传承。

    二是感恩生命,生生不息。“百善孝为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古人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不能简单理解为封建的传宗接代思想,其中也有对生命的延续,血脉的延续的关切。藉着清明节,反思、回顾一个家族、民族、国家所走过的艰难历程和曾经的荣光,更能激励他沿着先辈的足迹努力前行。感恩先人给予我们生命。站在先人的墓前,与逝去的生命对话,向死而生,才能更加明白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才能更加明白个体的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也属于一个家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清明不是一个哀伤的日子,而是在与死亡的对话中体认生命、感恩生命的日子;而是在缅怀先人的沉重中感受生命的生生不息。

    三是感恩自然,珍爱自然。清明意味着生命的周而复始,意味着自然对万物的哺育与无私。感恩自然,有生有死,有荣有枯,在生死荣枯之间,生命在绵延。置身于清明时节的原野,真切感受着无处不在的生命重生所绽放的勃勃生机!一束鲜花,足以表达我们对先人的敬意;足以表达我们对生命的敬畏。守护好祖先繁衍生息的这片沃土,让它永远春意盎然,也应是清明文化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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