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园文化

谈屡遭阻止的上海公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5-06-02

谈屡遭阻止的上海公墓办事处

   上海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理所应当在各个方面走在全国的前面。但这并不意味着上海就完美无缺。事实上,上海应向各地学习的地方很多。其中殡葬方面也不例外。

   从一个地区来说,殡葬,包括了殡葬活动和殡葬服务工作。殡葬的状况,不仅是指殡葬服务单位的工作状况,说的先进,也并不表明其不存在问题。社区内被“强烈阻止”的办事处,就是一例。这个事例,并不是孤立的。记得几年前,本市普陀区平安丧仪服务公司成立时,就受到过类似的待遇。我到现场看过,这家公司的铭牌上被覆盖上了一条厚厚的老棉花絮,又黑又脏,让人觉得很不是滋味。要不是王琴总经理的坚持,街道和区民政部门的支持,这家公司早就压跨了。

   十分显然,左邻右舍是不欢迎这样的公司办在“身旁”的。其实,松鹤的那家办事处离开真正的住家还有相当的距离。发生“阻止”状况,显然是一种观念上落后现象,甚至是一种不符合法规的现象。

   那么,这种情况为什么屡屡发生在一个现代化大都市的上海呢?从根本上来说,这涉及到法制的价值问题,涉及到法制、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问题。我们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在这根底线上,谁也不应该“踩线”。法制一旦失却它在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地位时,必生乱相。对于平安丧仪服务公司和松鹤办事处可以不可以办的问题,首先由法律说了算,大家该听法律的,任何人不得违犯。而该如何办好,则内含着道德的要求,比如,这些公司、办事处该如何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都属于道德的范畴。我们应在各种场合中严循社会基本准则和法律,不能让传统风俗和旧的观念“高于一切”。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应引起重视。

   另一方面,这恐怕与我国死亡教育的缺失有很大的关系。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王万里曾组团到美国去考察,颇有心得。他指出,“我们看到,在美国阴阳分隔就不那么清楚,墓地与居民区隔街相望,只围一圈稀疏的栅栏,甚至连栅栏也没有,就像干草存在于青草之间,枯树与活树并肩而立。曾经活过的生命和正在成长呼吸跳跃的新鲜生命只不过隔着一段时间,共在一个空间,很自然,很敞亮,很祥和。”

众所周知,日本的风俗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影响。前年,我去日本旅游,发现在一座亮丽的大厦下面,竟然有几个坟墓!阴阳两界,相安无事。也许有人也会说,这是日本,不是中国。

   今年清明前夕,我到台湾出席了“海峡两岸清明文化研讨会”。期间,国民党原主席连战在他的办公室接待了我们。他自认为台湾是保存中华传统文化最完整的地方,并透露一个信息,要将此作为海峡两岸交流的文化资本,以证明两岸同根、同宗、同源。会后,我到台北市郊转悠,发现一座公墓边老人们正在喝茶、打牌、聊天。他们与墓地之间没有任何分隔,相距一米也不到。借用王副局长的话,他们“很自然,很敞亮,很祥和”。这要是发生在上海市的某一个地方,境况会是如何,恐很难说了。看来,如何处理阴阳两界的关系,我们需要继续学习,向欧美学,向东洋学,向中国的台湾学。

   我曾经了解过台湾的生命教育,从台湾学者邓文龙教授那里得知,海峡那边是很有一套的。而我们这儿的教育界,强悍的高考“指挥棒”,逼学生“分数高于生命”;在企业界,“利润高于生命”;在商场,“孔方兄高于生命”。至尊的生命却变得如此的廉价。看来,生命教育真的很重要,不然,神州大地上用生命的代价去换取一时之利、一己之利的事情难以扼制,生命和谐局面难以构建。

   “生命教育必须从死亡教育开始”,“只有从死亡出发,才能正确地理解生命,安顿生命”(王万里语)。有的国家已开始这样做了。我国也应紧随其后。殡葬界天天面对死者,拥有太多的死亡教育的宝贵材料,理所应当地把这一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全社会都应重视生命教育。殡葬服务单位首先应是生命教育基地。分布在社区的殡仪馆、公墓的各类办事处,首先应是生命教育的重要窗口。我们殡葬界要利用生命教育,特别是死亡教育中的特殊地位,为我国全面开展生命教育作出特殊的贡献。地位是通过作为赢得的。开展生命教育也是改变殡葬遭人“嫌”的窘况的重要契机。到那时,社会对于殡葬所办的什么办事处,不是排斥,而是“顺其自然”。到那时,再来重温这段“公墓办事处的遭遇”的故事,一定会感到特别的有趣,特别令人感喟。

文:乔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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