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墓地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与其如何履行应担负的社会责任是两回事,前者是属于主观意识,后者则属于社会实践、企业实践,后者将最终决定公墓业服务民众的业绩、民众的满意度。关于公墓业社会责任一切问题的讨论,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公墓业在转型发展中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做好这一点,还需要三个支撑:
1.公墓业管理规范体系的完善与强化近几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若干政策法规性文件,这是端正公墓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依据,也是履行并检验公墓业社会责任的准绳。然而,在履行并评定一个公墓的各种社会责任时,光有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是远远不够的,还涉及产品和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价格的制定等,这就需要若干具体的政策条例的制定,既可使公墓业的正当经营行为得到维护,又可使其不负责的经营行为得以约束,形成对那些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约束机制。目前,我们看到的一些民众不满意的经营行为正说明这种约束机制不到位。
2.完善的责任行为需要职业道德观念的支撑无论担负公墓业的公益服务责任,还是企业担负的经营者的责任,都最终见之于行为。而对行为的约束,主要依赖行业的行为规范。但事实上,无论哪个行业,也无论是针对何种责任行为,规范的约束往往是有疏漏的。在公墓经营的实践中,总有某些事情是涉及公墓与丧户双方利益而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这时,如何担负起社会责任,顾全客户利益,只能靠公墓业人员的内心信念和职业自觉,亦即通过道德自省,担当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退一步说,即使原有的约束条文足够完善,可随着时间推移,行业发展变革,规章的约束又会跟不上服务实践的要求。因此,职业道德的内省作为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的支撑是永远不会过时,不可或缺的。职业道德不应只是个别经营者的先进理念,它应成为一个公墓全体人员共同的信念,即转化为企业宗旨,成为一面旗帜,为众人所崇仰并付诸行动,才能实实在在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3.公众的监督促进责任主体永不懈怠责任需要监督。没有监督的责任将会弱化。社会公众和媒体经常对殡葬业,尤其是公墓业提出丧葬服务中的种种意见,公众的不满意,是正常的,这正是促进公墓业持续发展,改进服务质量,承担社会责任的清醒剂。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媒体对此有客观、准确、积极的报导。说句实在话,我们不希望媒体把个别人对某次服务的不满意、对个别人的质疑说成是整个殡葬业、公墓业的所谓垄断、暴利。尤其是不应把社会上一些非正规的殡葬中介组织的不负责的行为报导成是我国公墓业的整体的责任心的缺失。这既不合事实,也不公平。我们的公墓业经营者敢于谈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和自己的不足正在于内心高度的责任感!
文章来源【殡葬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