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倡节地葬、不占地葬,实现葬式结构的合理化。
目前的葬式结构以墓葬为主,墓葬占用土地较多,但其作为传统产物,不能在短时间内废除,即使在国外的发达国家仍然保留了传统的墓葬这种方式。墓葬作为主流的葬式,要承认其存在的必然性。同时,我们提倡海葬、植树葬、花坛葬这些既节地又环保的埋葬模式。
逐步建立“以墓养林”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骨灰撒海”的葬式文化和风格的宣传,为节约资源、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要通过规划,重新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墓结构体系,运用动态规划理论,形成与时俱进的葬式动态结构和公墓动态结构格局,实现公墓规划的合理化。
(二)公墓的建设应坚持“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实现“墓穴立体发展、骨灰多样处理、土地循环使用”。
“生态、文明、简约”建设原则的提出,旨在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保留原有生态植被,扩大绿化覆盖率,提高园区生态效益,严格用地标准,缩小墓穴占地面积,以体现殡葬设施的生态性、殡葬行为的文明性和“丧事简办”的时代性,实现殡葬活动与自然的和谐。
墓穴立体发展,即墓穴安葬骨灰时要充分考虑立体空间的使用,改变传统型公墓只注重平面使用的做法,以提高单位面积的骨灰安置数量。
骨灰多样处理,即经营性公墓以骨灰安放为主,骨灰安葬为辅,倡导不占或少占土地以及不保留骨灰的处理方式。
土地循环使用,即骨灰的安置期限应尽量缩短,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循环使用,以提高经营性公墓在殡葬功能方面的资源利用率。
(三)科学建墓,依法经营管理。
经营性公墓用于骨灰安葬的独立墓地的墓穴用地规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坚持节约殡葬用地的原则,充分考虑公众殡葬习俗和基本殡葬需求。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按照中国传统习俗,标准的骨灰墓地多为夫妻合葬式,即安葬2具骨灰,个别的因丈夫续弦而出现1男2女共3具骨灰,而1男3女的极为少见。本标准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既考虑中国传统殡葬习俗,又考虑到基本殡葬需求,确定标准墓的墓穴占地面积。
倡导使用标准墓穴占地面积而向地下空间发展的现代型家庭墓穴,即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墓穴深挖并建造成两层或三层可摆放两代或三代人的骨灰,以节约土地资源。
(四)确定墓穴用地的最佳比例。
现有公墓土地使用,墓穴建造中与绿化的黄金比例、基本比例,倡导小型墓、精品墓,但小型也应有一定的限制,一方面要考虑家属骨灰安放的空间需求,并要照顾到亲属扫墓的墓间距离,另一方面要考虑一座墓占地中土地净面积和绿化、公摊等比例分配问题,针对不同城市、各个公墓的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五)科学定位消费群体,创品牌、要效益。
科学定位,家属在选择墓地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公墓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墓地价格、传统观念里的风水、墓区环境与管理、生态建设情况等等。这些诸多因素当中,生态环境和管理都能依靠优秀人才的管理来得以解决,而交通、风水却有一定的先天决定因素。综合分析这些家属首选的因素之后,各城市可以对公墓进行合理定位,分中高、中、低档公墓,科学确定每个公墓的消费人群并合理定价,同时针对消费对象的需求情况科学规划土地使用、墓型设计等内容,做到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