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园墓地:公墓营销要满足客户需要

发布时间:2015-05-17

长青园墓地

   在各行各业的营销服务中,都把“充分满足客户需要”作为重要的营销理念、准则,甚至视为高层次的营销艺术。国外一家宾馆的服务口号是“绝不回绝客户的任何问题”。某家大公司对客户的承诺是“没有问题”。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外一家公司提出“服务就是我们的目标”,曾引起企业界广泛的关注与议论:“企业目标从来都是效益、利润,服务只能是手段,怎么成了目标呢?”

   企业“以服务为目标”也好,“充分满足客户需要”也罢,都是建立在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基础上的营销艺术的典型概括。对此,曾有人提出过质疑:如果有个别客户提出不合理需要时,我们如何应对?对此,笔者以为,第一,坚持现代服务理念,当然要对客户有正确认识,我们应相信客户也在与时俱进,他们付费后,应该得到他们应该享有的服务。从目前发生的经营者与客户的纠纷来看,大多是经营者承诺的服务不到位。我们没有必要先入为主地担心客户不合理需求。第二,每个企业经营是有范围、有标准的,客户提出超范围、超标准的服务当然不在“满足”之列,这是营销双方不言自明的。因此,大可不必怕人钻空子而紧张兮兮的。国内外那些尽一切努力满足客户需求的企业,非但没有垮掉,且名声愈益昭彰,便是证明。

   墓园设计师为王教授服务镌刻碑文,可以说是“充分满足客户需求”的典型案例。其一,现代工艺技术早已进入电脑刻字时代,轻松而快捷,但客户为彰显碑文的书法艺术,要求用手工凿刻,要求虽高,这其实是合理需求。其二,凿刻碑文,本可以把碑石放置好,在室内安心静气地雕凿,但现实情况是墓已置,碑已立,要在现场补凿碑文,这又增加了难度。但墓园的工作人员不因困难而退却,启用传统工艺而追求碑文的特色。作为经营单位满足客户需求,面临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属于范围内的,第二种是明显不属于服务范围内的,第三种情况是可列为自己延伸服务范围的,但也有堂皇理由推托掉的。

   服务理念、风格的高低往往体现在第三种情况的处理上。许多优秀企业、优秀客服人员的真诚服务态度正是体现在第三种情况上,把可以做到的事情努力去做,并做到尽善尽美,不为自己找托辞。只有向这一方向努力,才可以说是“充分满足客户需要”。

文 / 丁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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